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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案例

女大学生网上卖淫遇窃贼--“黑吃黑”

来源:苏州刑事辩护律师   网址:http://xsszlaw.viplaw.cn/   时间:2016/9/1 10:41:04

  新华网北京6月29日电(记者牛爱民)一名就读于名牌高校的19岁女学生与一名刚刚领取了结婚证的男窃贼,在互联网的聊天室不期而遇,紧接着他们就上演了一部 “社会警示剧”。

  北京市公安局宣武分局民警杨景亮29日给记者讲述了这样一个引人深思的故事:

  今年5月27日,北京一家著名高校的一名大二女学生带着哭腔报警:“我被强奸了!”她说,前一天晚上,她在酒吧里和一名男子相识,那名男子给她点了一杯饮料,两个人就聊了起来。这一晚,两人相谈甚欢,从酒吧走出来时,已经是凌晨时分。那名陌生男子将有些醉意的她扶上车,说“我送你回家。” 她说,她一上车就感到眩晕和四肢无力。等醒来时,车停在了一个陌生小区的门口,那个男子将她扶上楼里的一间公寓里。“我想反抗,可是根本使不上劲儿,等我醒来的时候,衣服都……”她说,她不但受到性侵犯,身上的手机和钱包也不见了。她怀疑那瓶饮料有问题。

  女大学生“被迷奸”,接报警的民警非常重视。根据她的描述,将她带走的男子身高1.70米左右,在30岁上下。案发小区就在北京宣武区。

  “案发小区在我们这边挺有名的,公寓的结构就像宾馆的标准间,房主经常将房间日租或者当小时房出租。”经办案件的董警官说,当报案人说出这个小区的名字时,他的心里就有了谱:“这个小区有监控录像。”

  民警调出录像后发现,报案人的报警内容有疑点。从录像上看,女大学生和那名男子亲热地走过镜头。民警找到报案人询问真相,她却改了口:“我以为说迷奸,你们会更重视,他也会被判重一些的刑。我已经咨询过律师,律师让我和警察说实话。”她说,她确实是自愿跟那男子上了楼,“只是聊得开心,跟他到公寓也是为了继续聊天的。”等走进房间后,她才感到头晕,然后发生了强奸、抢劫事件。

  民警经过侦查发现,嫌疑男子姓于,他的手机近期与与一家婚庆公司通话频繁,委托婚庆公司于6月2日举办了婚礼,但钱没有交齐。警方通过查找到的照片,让报案人和婚庆公司确认了作案人就是于某。

  很快,民警在东城区将于某抓获。于向警方交待,他利用网络结识网友后约对方见面,发生性关系时伺机盗窃财物,曾多次得手。就在和女大学生约会后的第二天晚上,他又约了另一个网友在东直门附近开房,趁其睡熟时拿走了女网友的手机等物。

  然而,他的供述使“迷奸”案出现柳暗花明:“我在网上认识她的。我问她能不能做‘兼职’,向她表达了那个意思,没想到她同意了。”

  原来,于某在网上向女大学生提出了嫖娼的要求,并许诺一个晚上1000元的报酬。按照于某的要求,两人半夜来到小区租房。“我看到她的包里有洗液等用具,就知道她肯定要洗澡,我就想好了主意。”于某说,她很警惕,先察看了自己包里带的现金,“我确实带了几千元钱,给她看了,她放了心。其实,这些钱是我筹备婚礼的钱。”

  当晚,两人发生关系后,趁着对方洗澡时,于某说:“你先洗着,我出去买瓶水。你帮我看着包啊!”说完,离开了房间。当女大学生左等右等不见于某回来时,她发现于的钱包里面已空空如也,自己的手机和钱包也不翼而飞。女大学生受到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的处罚。于某因涉嫌盗窃被刑事拘留。这例因贪财贪色纵欲而引发“黑吃黑”,给当今社会以警示,必然受到社会道德与法律的谴责和惩罚。(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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